|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贸合作提高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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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11 08:49 文章来源:山东省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贸合作
提高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各办事处:
自今年3月份山东省政府与中国信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商务厅与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建立信用保险联络员合作机制以来,双方的信息沟通与合作更加密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提高信用保险覆盖率的精神,提高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中国信保近期出台了便利中小企业投保操作的新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信贸合作,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保险覆盖率通知如下: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各营业机构应针对辖区内中小企业积极开展业务,提供优质的服务。
各市外经贸局应积极为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相应营业机构创造良好的政策宣讲及业务开展环境,各信保联络员应主动配合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召集中小企业进行信用保险政策宣讲,并要求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中一并介绍政府部门针对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同时,向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推荐辖区内拟重点支持的中小企业名单,并随时补充收集有投保意向的企业信息资料提供给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
各市信保联络员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各营业机构应保持密切沟通,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提高辖区内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
山东省商务厅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山东分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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